各用工单位:
2019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将全面实施。为做好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工作,确保每位派遣员工享受到新政策红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遣员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1. 按照各地税务局公告的渠道下载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并填写;
2. 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填写;
3. 填写电子信息表;
4. 填写纸质信息表。
为保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及时性,请各位派遣员工自行使用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写后选择推送给扣缴单位(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将根据提交的信息在工资里进行扣除。
请各用工单位通知派遣员工在2019年1月30日之前做好专项附加扣除填写工作并请派遣员工妥善保管好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材料。
二、APP下载及注册流程
1. 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下载;
2. 使用人脸识别进行注册;
3. 完善基本信息。
三、因为专项扣除信息填报于2019年1月1日后才能操作,为不影响2019年1月工资的正常发放,故1月份工资将不进行专项附加扣除,公司将根据接收的信息在2月份工资中进行补扣,不会影响派遣员工全年实际纳税额。
四、自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将按照“累计预扣法”进行个税的预扣预缴,如果纳税人在某月应预扣预缴税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在次年3月-6月自行去税务部门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江南人才-浙大服务中心
2019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