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23年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改革,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科学选才,切实稳妥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经社会学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如下: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要求,社会学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赵鼎新、陈素珊
副组长:朱天飚、任 强
成 员:菅志翔、梁永佳、陈宗仕、周陆洋、刘珍
申诉联系人:王为欣,电话0571-88208155,邮箱0918015@zju.edu.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创意大楼A座(成均苑8幢)1121室
另设立学科博士生招生委员会,具体负责复试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本次招生计划为社会学专业全日制普博生6人(不含“文科+”、少数民族骨干等专项计划)、社会学专业非全日制社会政策方向普博生3人。
复试名单详见:http://sociology.zju.edu.cn/index.php/News/details.html?id=515&sid=2。
三、复试形式和要求
复试形式为线下面试。复试考核内容: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工作)态度、诚实守信等。②专业科研素质考核,综合考查考生知识背景、思维逻辑、创新能力、科研潜力、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英语运用能力等。
复试前考生本人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①准考证(报名系统可下载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已获硕士学位人员请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位证书以及电子认证报告,如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③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请提供学生证、在线学籍证明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保证书.pdf)。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相关事宜将通过短信、钉钉等方式通知考生本人。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及时下载钉钉,用报名时的手机号注册激活,等待加入复试群。放弃复试的考生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短信、邮件或钉钉)。
全日制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25日-26日,非全日制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28日。具体时间与地点安排通过钉钉复试群通知。复试安排包括:1. 考生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顺序抽签,并拷贝学术报告PPT;2. 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开始前考生需提供5份个人简历复印件给复试小组,简历包括硕士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科研经历、硕士毕业论文摘要以及近照(正面免冠);面试流程包括①2分钟英语自我介绍和3分钟英语问答,②15分钟中文或英文学术报告(PPT展示),③复试小组成员针对考生的学术报告、科研经历等提问。
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一般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体检表于复试后两周内(包括直博生)寄到社会学系,邮寄信息详见上文申诉联系人和通讯地址,体检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录取
社会学系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复试录取工作,录取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根据考生综合测评情况和招生指标择优录取。
4.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计划考生除满足以上1-4条件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应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要求和招生指标综合测评,择优录取。
浙江大学社会学系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