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精神和《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计划》工作方案并结合社会学系的实际情况,社会学系2023年继续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为了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保证招生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公平性和安全性,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质量,成立社会学系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和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和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
组 长:赵鼎新、陈素珊
副组长:朱天飚、刘志军
成 员:菅志翔、任强、梁永佳、陈宗仕、周陆洋
申诉联系人:王为欣,电话:0571-88208155,邮箱:0918015@zju.edu.cn。
另设立学科博士生招生委员会,负责材料审核和复试工作。
二、材料初审
博士生招生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评价。通过初审才有资格参加复试,复试名单拟于2023年1月在社会学系网站公布。
三、复试考核及录取办法
(一)直博生
见当年9月份社会学系接受推免生复试工作安排。
(二)普博生
复试形式为面试,时间为2023年4月。每位考生需事先准备学术报告(一篇论文或一项课题研究计划)。面试流程为:①5分钟英文自我介绍和互动;②15分钟中文或英文学术报告,要求进行PPT展示;③面试小组成员针对考生的学术报告、科研经历提问。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若低于60分,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序拟录取,经公示并上报学校审核同意后确定最终录取结果。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在通过复试后,由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和录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熟练掌握少数民族语言,本科专业非蒙、藏、维、哈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的,以特殊英语标准申请的非专项普博生,考生复试时还须参加我系组织的少数民族语文水平测试,测试内容包括文献互译和写作。成绩分为通过与不通过,未通过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硕博连读生
复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2023年3月资格考试,满分为100分,通过线为70分。面试时间为3月底,面试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考试未通过或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其他
1. 报名及相关事宜详见《浙江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浙江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第一次招生报名通知》、《浙江大学社会学系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 目前没有达到报名条件所规定外语水平的非全日制普博考生,可先寄送其他需递交的材料。但考生需要承诺最迟于复试前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3. 未按要求及时提交申请、未完成博士报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寄出纸质版申请材料的,本次申请无效;已经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4. 本实施方案由浙江大学社会学系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社会学系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