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浙大发本〔2016109号),学生原则上自入学起2年内有一次申请转入有余量专业的机会。按照本科生院教务处“关于2020级、2021级学生春夏学期转专业有关事项的通知”,经学生报名、我系审核,同意以下同学转入社会学专业学习。


序号学号姓名
13210103728方有鑫
23210104570沈枫林
33200103745章庭康

浙江大学社会学系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