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浙大发本〔2016109号),学生原则上自入学起2年内有一次申请转入有余量专业的机会。按照本科生院教务处“关于2019级、2020级学生秋冬学期转专业有关事项的通知”,经学生报名、我系审核,同意以下同学转入社会学专业学习。

序号

学号

姓名

1

3200105479

覃鑫

2

3200101375

廖敏敏


 



社会学系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