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浙大发本〔2016〕109号),学生原则上自入学起2年内有一次申请转入有余量专业的机会。按照本科生院教务处“关于2019级、2020级学生秋冬学期转专业有关事项的通知”,经学生报名、我系审核,同意以下同学转入社会学专业学习。
序号
学号
姓名
1
3200105479
覃鑫
2
3200101375
廖敏敏
社会学系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