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现将20196月(20199月底授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工作的时间表及相关要求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一、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1、研究生完成全部规定的培养环节:课程学分、读书报告、资格认定(博士生)、开题报告、学位论文预答辩(博士生)[务必提前十个工作日完成!],并完成学位论文后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学位论文题目与开题报告基本一致;
3、发表论文符合学校规定;
4、学位论文符合学校规定格式;


二、网上申请阶段

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grs.zju.edu.cn/grsinfo.html#aname):

→在“培养”中,点击培养过程,录入“读书报告”信息(读书报告篇数、字数依据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字数未作规定的,每篇读书报告至少5000字)、打印《浙江大学研究生读书报告》表(请导师签字);

→录入“开题报告”信息,打印《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开题时已经提交过表格的同学无需再交)

→在“学位”中,点击“申请状态查询”,依次填入“学位上报信息”、“科研成果”和“学位论文信息”,并打印文书。

 

1、在“学位上报信息”中,录入所要求的全部信息,核对无误后确定提交(注意:这部分信息是报送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的学位授予报盘信息的一部分,如录入不准确,可能会对以后你的学位证书国家认证等造成不良影响。

2、在“科研成果”中,准确录入申请学位所需的发表(含录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的全部信息,核对无误后确定提交。

3、在“学位论文信息”中,录入“学位论文题目”、“学位论文主要创新成果”等相关信息(这些信息是后续打印“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学位申请表 等所必需的,须按规定的要求录入才能打印出相应的表格),核对无误后确定提交;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即送审版本,上传后不得更改),点击“论文查重”,最后导师上网确认。(每位同学只有一次查重机会,必须先查重,导师方可审核);

4“资格审查”中,打印《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和《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表》、《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意见书》等表格。

5、完成以上各项,务必请导师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用导师的工号和密码进入导师页面),审核学习计划与初稿。学习计划与初稿未审核通过者不予送审。


 三、书面申请阶段   
(一)博士生需提交纸质材料 
 1、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2、《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1份、
3、《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意见书》3份、
4、《浙江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2份(贴上照片、填写齐全相关信息、请导师填写评语及签名、党员及预备党员请班级党支书填写评语、在职生请单位所在党支部填写评语)
5、授权声明1份(导师及本人签字)
6、隐名博士学位论文3本,规格要求:白色铜版纸、无学号、无本人姓名、无导师姓名,专业信息、研究方向保留(另附非隐名1本<导师签字>)。


(二)硕士生需提交纸质材料

1、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法学学科学生提供】
2、《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意见书》3份、
3、《浙江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表》2份(贴上照片、填写齐全相关信息、请导师填写评语及签名、党员及预备党员请班级党支书填写评语、在职生请单位所在党支部填写评语)
4、授权声明1份(导师及本人签字)
5、隐名硕士学位论文3本,规格要求:白色铜版纸、无学号、无本人姓名、无导师姓名,专业信息、研究方向保留(另附非隐名1本<导师签字>)。


四、送审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请时间:20196月4日前。【此前请务必完成网上申请并通过导师审核】
(二)提交纸质材料及院系审核时间: 20196月11日-12日;(社会学、政治学理论专业请交至社会学系研究生办公室:图书信息C楼1501)
1、学位论文评阅时间:20196月13日-20197月30日;
2、学位论文答辩时间:20197月1日-20198月30日
3、答辩材料归档时间:答辩结束后3日内答辩秘书将学位申请书、答辩申请报告、答辩记录和表决票等材料送研究生管理办,研究生管理办负责整理交档案馆归档。

附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doc

1:若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尚未拍摄学位照片,必须于6月底前去新华社浙江省分社图像采集中心拍摄学位照片,否则无法打印毕业证书。
2:因学院开始逐步推行网上评审,所以请申请学位的同学务必在64日前完成上述网申步骤。(特别注意导师审核部分<个人学习计划和论文初稿>务必提前完成,否则无法及时送审)
3:个人学习计划务必保持与实际修读课程一致,否则最后审核无法通过(同等学力研究生不需要上传)。
4: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的初稿务必隐去本人及导师姓名,格式规范完整,以免影响送审结果的有效性。[没有隐去本人相关信息,及格式不规范而导致送审不通过者,本人承担相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