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成立于2007年4月,是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及开发利用为重点的学术研究和实践咨询机构。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性的遗产研究,从学术界到实践界,从管理者和非政府组织,都在反思和检讨传统的(物质)文化遗产理论及其保护实践造成的积极结果和局限性,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本主义内涵和活态传承价值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同。作为与浙江省文化与旅游厅开展校地合作的学术机构,浙江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旨在把浙江大学的学术研究优势与地方社会文化发展的现实需求相结合,其战略目标是通过有效整合浙江大学各相关学科的科研力量,成为“跨学科、跨国界、跨文化”的专业性研究和咨询机构。
1. 公益性文化场馆运营管理研究
2. 文化遗产保护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3. 乡村振兴与传统文化保护
4. 建筑遗产保护、建筑人类学与建筑计算性设计研究
5. 文化遗产数字化、计算机视觉与人工智能
刘朝晖教授 个人情况详见 https://person.zju.edu.cn/liuzhaohui
刘志军教授 个人情况详见 https://person.zju.edu.cn/liuzhijun
王 晖教授 个人情况详见 https://person.zju.edu.cn/wanghui
刁常宇副教授 个人情况详见 https://person.zju.edu.cn/dcy
Philipp Demgenski 个人情况详见 https://person.zju.edu.cn/0018135
1. 已有博士学位,或近期能顺利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外籍人员不超过40周岁),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 在站期间可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 具有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历史学、社会学、博物馆学、文化遗产、建筑学、计算机科学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的博士优先。
4. 有较好科研素养和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5. 工作严谨、认真负责,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6. 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发表过1篇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有较强科研能力。
1. 基础年薪15-30万人民币不等,具体待遇根据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面试评估结果及论文发表记录决定。课题组另将根据应聘人员工作业绩额外发放绩效奖励。
2. 在站年限灵活。在站年限由学院、合作导师和博士后根据研究项目和实际需要灵活确定,一般2~3年。
3. 按照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相关规定,博士后在站时间满2年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 根据学校关于博士后住房的相关规定,可申请租住学校教师公寓或申请租房补贴。
5. 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指导协助发表科研论文,支持参加国内外相关学术会议,鼓励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后科学基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等项目。
1. 初审: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意向者,请将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 lzh687101@zju.edu.cn(刘朝晖)、liuzhijun@zju.edu.cn(刘志军)、wang_hui@zju.edu.cn(王晖)、dcy@zju.edu.cn(刁常宇)、pdemgenski@zju.edu.cn(Philipp Demgenski),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博士后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表明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成果清单(如学术论文、著作、获奖、项目、专利证书等)及佐证材料等。
2. 面谈:初审通过后,将邀请申请人与合作导师面谈。
3. 录用:申请人与合作导师达成意向后,提交博士后申请材料至院系人事办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至浙江大学博后办办理进站审批。详情参见浙江大学博士后网站 http://hr.zju.edu.cn/postdoctor/。
4. 人数:3-5名
本招聘启事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