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单位:

根据《浙江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06〕61号)、《浙江大学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细则》(浙大发人〔2015〕37)、《浙江大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实施办法(试行)》(党委发〔2019〕44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12月7日-2022年1月7日开展2021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校事业编制在岗教职工、在站学科博士后研究人员、校本部人才派遣员工及教师事务服务专员。其中:

1.公派出国(境)六个月以上的人员,年度考核中对教学、科研业绩可不作要求。

2.2021年7月1日及之后进校的人员,应进行师德考核并确定考核等级,参加年度考核但不定考核等级。

3.病假六个月及以上者、校内离岗退养人员、校发生活费人员、人才中心待聘人员及滞站的学科博士后人员等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要求

考核工作应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科学全面地评价教职工的年度工作情况。

1.加强师德考核。对照《浙江大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中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规定,加强对教职工师德表现情况的考核,师德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中“德”的考核结果。

2.强化工作规范。各单位成立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订本单位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的实施细则,报学校备案。考核可采取个人自评、民主评议、组织考评等多种形式,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单位应根据平时考核、考勤制度,如实记录教职工本年度病事假、缺勤情况等,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3.明确考核重点。年度考核要结合岗位职责对教职工的师德、岗位履职能力和履职情况、工作投入及公共服务意识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分类考核。其中:

(1)聘在教学科研并重岗、教学为主岗、工程创新岗、团队教学岗的教师及其它因工作需要仍担任主讲教师、指导研究生的教师,需考核教学工作。

教授还需完成各单位规定的教授每年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量的最低课时要求,无故不完成的,给予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处理。由于2020-2021学年的课程已完成,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将今年作为过渡期。

(2)党政管理岗位人员应着重考核管理与服务的质量、水平和服务态度。其中,国际化工作岗位人员重点考核国际化工作投入、工作创新、工作成效和标志性成果。

(3)专职辅导员根据《浙江大学辅导员考核工作实施细则》,重点考核工作投入和责任心、工作创新与工作业绩。

(4)实验技术队伍应重点考核技术能力、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成效。

(5)图书资料、卫生技术、工程技术等其他教学科研支撑队伍,由各单位根据岗位职责,制定相应考核实施方案。

三、考核流程和时间安排

1.个人总结

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7日,参加考核的人员登陆学校“浙江大学浙大服务-填表中心-年度考核”,填写并提交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2.确定等级、评定先进

202112月17日至2021年1231各单位进行工作总结、交流和评议后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等级,确定院级先进工作者和校级先进工作者人选,并将考核结果录入“浙江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

3.结果公示、反馈

各单位应将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及院级先进工作者和校级先进工作者人选名单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各单位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教职工。其中,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反馈时,应同时对其今后工作提出书面建议。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无异议的,在考核表相应栏内签名确认;若有异议,由本人在一周内向单位提出申诉,按有关规定流程办理。

4.考核结果和材料报送

2022年1月7日前各单位将《单位考核情况汇总表》(从浙江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中导出)、《院级先进工作者推荐表》、《校级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及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及以下人员的情况说明报送人力资源处,其中师德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及以下人员的情况说明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

5.表格归档

20222月21前,各单位将事业编制教职工和在站学科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年度考核表需单位考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至党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室归档(地址:紫金港校区基础图书馆401-2,联系电话:88982279);人才派遣员工的考核表送至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窗口(地址:紫金港校区纳米楼行政办事大厅人力资源处20号窗口,联系电话:88206704);服务专员的考核表交至后勤集团科教服务中心(地址:紫金港校区东四一楼文化长廊21号,联系电话:87075730)。

四、组织实施

1.学校师德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处。

2.各单位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其中师德考核由各单位师德建设工作组(未设立师德建设工作组的单位可由单位考核工作委员会或相应职能的机构)具体负责。

其中:

(1)现职中层领导干部、学校选派赴校外全职挂职(2021年全年挂职时间满6个月以上)干部的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2)专职辅导员的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由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办公室设在学工部)。

(3)国际化工作岗位人员的考核由学校国际化工作队伍专项组负责(考核办公室设在国合处)。

(4)对于涉密人员,各单位应根据国家保密资格标准,同时对其履行保密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5)教师事务服务专员的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由后勤集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办公室设在后勤集团教师事务服务中心)。

3.校部机关各部门按学校机关深化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考核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具体通知详见机关党委有关年度考核的通知。

五、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结果等级的评定和应用详见附件1

六、其他

1.因当前紫金港校区疫情防控要求无法到岗的人员,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对其开展考评工作,不影响其考核等级的评定。

2.对主要精力不在学校本职工作上的人员、未按要求报批擅自在校内外兼职者影响到本职工作正常开展的,所在单位应对其进行批评、及时纠正;经教育不改的,或者在兼职过程中损害学校利益者,所在单位可以视情节轻重作出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等的处理,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滞留境外应返未返人员,非客观原因的,当年滞留境外超过6个月及以上的,单位应严格履职考核,原则上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4.医学院各附属医院等学校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参照本通知组织开展考核,并将师德考核结果汇总后于202217日前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

咨询联系电话:

师德考核      党委教师工作部  陈老师     88206137   

年度考核      人力资源处      冯老师     88981656

   叶老师     88981710

人才派遣员工考核事宜   人力资源处   徐老师 88981879

事务专员考核事宜      后勤集团      朱老师 87951117    

学科博士后考核事宜    人力资源处    李老师 88981453  

考核系统技术咨询       温老师       15507928028

 

 

附件:

1.2021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等级的评定和应用

2.浙江大学浙大服务-填表中心-年度考核入口

3.浙江大学校级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4.浙江大学院级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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