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 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

2. 博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应在送审前十个工作日完成,并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预答辩公告请发至0918015@zju.edu.cn,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答辩人、论文题目、导师与答辩委员会等信息;

3. 博士生创新成果符合学科标准(附件1)。

4. 学位论文题目与开题报告基本一致;

5. 学位论文符合学校规定格式(附件2-3);


二、网上申请阶段

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

1. 在“培养”中,确认提交“个人学习计划”,与实际修读课程一致在“培养过程”中确认录入“读书报告”、“开题报告”、“预答辩”等信息。读书报告次数、字数等依据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

2. 在“学位”中,点击“申请状态查询”,依次填入“学位上报信息”、“科研成果”和“学位论文信息”,并打印文书。

(1)在“学位上报信息”中,录入所要求的全部信息,核对无误后确定提交(注意:这部分信息是报送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的学位授予报盘信息的一部分,如录入不准确,可能会对以后你的学位证书国家认证等造成不良影响)。

(2)在“科研成果”中,录入“学术会议”信息,申请学位所需的发表(含录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等创新成果的全部信息,核对无误后确定提交。

(3)在“学位论文信息”中,录入“学位论文题目”、“学位论文主要创新成果”等相关信息(这些信息是后续打印“学位申请表”等所必需的,须按规定的要求录入才能打印出相应的表格),核对无误后确定提交;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即送审版本,不得出现导师姓名和本人姓名、学号),点击“论文查重”,每位同学最多三次查重机会,请酌情使用。检测结果说明请参考《浙江大学法学学科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的附件二。

(4)“学位申请状态查询”页面“资格审查”中,打印《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表》等表格。

3. 完成以上各项,务必请导师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用导师的工号和密码进入导师页面),审核个人学习计划与论文初稿


三、书面申请阶段   

(一)博士生需提交纸质材料 

1. 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创新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外文期刊需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

2. 《浙江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2份(贴上照片、填写齐全相关信息、请导师填写评语及签名、党员及预备党员请班级党支书填写评语、在职生请单位所在党支部填写评语);

3. 独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1份(导师及本人签字);

4. 预答辩申请表(系统导出并签字)。

(二)硕士生需提交纸质材料

1.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表》2份(贴上照片、填写齐全相关信息、请导师填写评语及签名、党员及预备党员请班级党支书填写评语、在职生请单位所在党支部填写评语);

2. 独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1份(导师及本人签字)。

(三)其他纸质材料

非培养方案内专业课程学分认定在导师完成个人学习计划审核后进行确认(附件4),春学期暂时无法完成学分要求的同学请进行课程学分审核特批申请(附件5),在提交纸质材料时请一并提交附件表格以便尽快审核。


四、时间安排 

1. 提交纸质申请材料:2023317此前请务必完成网上申请并通过导师审核)

2. 学位论文评阅:2023年3月21日-5月;

3. 学位论文答辩:2023年5月30日前(博士由导师(组)组织,硕士按班级统一安排,具体另行通知);

4. 提交答辩材料与论文定稿:2023年6月9日前;

5. 学位审核:2023年6月中下旬;

6. 学位授予:2023年6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地址:创意大楼A座1121

电话:0571-88208155     电子邮箱:0918015@zju.edu.cn


六、相关提示

1. 若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尚未拍摄学位照片,必须于3月底前去新华社浙江省分社图像采集中心拍摄学位照片,否则无法打印毕业证书(同等学力研究生不需要)。

2. 研究生学位论文(包括留学生学位论文)送至国家教育部平台评审,请大家务必准确填写研究方向(用词尽量大众化),以免导致送审方向出错。研究方向单个词组字数不超过8个字,最多2个词组。

3. 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的初稿务必隐去本人姓名、学号及导师姓名,格式规范完整,以免影响送审结果的有效性。没有隐去本人相关信息,及格式不规范而导致送审不通过者,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4.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即被判定为学位论文评阅未通过,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学位论文总体等级评价”有“D(较差)”;

“学位论文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有“未达到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答辩”;

“有2份及以上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为“需要进行较大的修改后答辩”。

具体评阅规则请阅读《浙江大学法学学科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第五章。


浙江大学社会学系

2023年1月6日


附件1:浙江大学法学学科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2: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doc

附件3: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English).docx

附件4:研究生专业选修课学分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5:浙江大学研究生毕业环节课程学分审核特批申请表.pdf

附件6:浙江大学位论文检测结果说明表.doc

附件7: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doc

附件8: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学术观点分歧申诉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