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以兼得,各类奖学金不兼得,按就高的原则发放。

2.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纳入我校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从当学年综合表现优异的“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获得者中产生(新入学研究生除外)。

3.关于专项奖学金:2020-2021学年专项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统一下达。

4.社会学系国家奖学金名额:博士1名,硕士1名;专项奖学金名额,待定。由社会学系组织评选。通过初评者将一同参与面试。具体面试安排待后续通知。

5.单项奖学金:社会学、2020级人口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同学在公共管理学院参评单项奖学金,不由系里组织评选,请参见公共管理学院通知。

 未尽之处,请联系王老师88208155。

 

 

浙江大学社会学系

2021年10月7日